The limitation of the principle of substantial equivalence in the regulation GM food |
杨月欣 如何评价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一直是科学界和管理部门的关注的焦点。 从90年代初期, 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就致力研究和制定GM食品的安全评价条例。1993年, 经合组织在“现代生物技术食品的安全性评价: 概念和原则”的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实质等同性的概念(substantial equivalence)。按照原始的记载,GM食品实质等同性分析包括几个层次的内容:1)表型性状等同, 如植物的形态、生长、产量、抗病性及育种的农艺性状。2)成分等同, 包括主要营养成分和有害物质。 3)插入性状安全,指GM食品与原型食品具有以上等同性外, 特定插入基因的安全性如过敏、抗性、基因转移等分析。如果一种新食品或成分与已存在的食品和成分实质等同, 就安全而言, 他们可以等同对待, 即认为新食品是安全的。1996年在第二界FAO和WHO专家咨询会上, 此概念又一次得到认同和接受。 现在实质等同性的基本原则已广泛被欧美和国际组织所推荐,用于食品质量与安全的监控的方法。同时许多国家也把这样的概念作为使用GM食品分析的主要部分。 虽然如此, 有关实质等同性的争论和批评仍持续不断。 直到今日来自美国和欧洲的一些科学家的观点或文章, 仍然在批驳实质等同性在评价GM食品中的失误。 主要的观点有: 1) 所谓的实质等同性, 实际上是没有判定尺度。因为它没有规定那些成分是需要做或不需要, 也不能判断哪个新食物需要做动物毒理安全实验, 这些依靠研究者或生产者随意选择比较或利用已知的特性。 如果所选择的成分结果相似,也不能说两种作物是等同, 因为忽略的成分可能是重要的而且不同。 2) 虽然转基因食品与对应的天然食品在化学上是相似的, 但还不足以说明它对人类消费是安全的。因为一个或一套潜伏基因的活化、终止或失活, 可能发生在任何基因修饰过程中。所以短期和长期动物的或临床实验才是主要依据。 3) 而且所有实验应该针对整个食品而非单一成分,因为整个食物的毒理、过敏和免疫学研究比单一成分更重要。 而且单一成分的总和并不等于整个食品。 4) 实质等同性的概念扩大到了对传统的新食品的毒理安全实验范围。作为评价原则的严密性不足。 5) GM食品 具有独特性,所需要的安全试验的设计, 不是通过概念而是通过对产品的理解来完成。 6) 对于实质等同性的批评, FAO/WHO的专家在听证会和不同的场合给予反驳, 认为批评者对这一概念的理解存在偏差。 实质等同性并不是安全评价的全部工作, 在某中意义上来说,其实是一种框架或原则。 而动物实验、DNA检测等微观工作应该是实质等同性的评价体系的组成,或者是实质等同性原则下的重要补充。 FAO/WHO的专家认为, 目前仍没有比其更好的方法。 无论如何,转基因食品的安全评价对我们仍是一个新的问题。 象其他的新技术一样, 仍需要在不断的认识中提高和发展。面对转基因技术的日益先进和农业发展的需要, 实质等同性的原则在评价GM食品安全性问题上将面临更多的问题和挑战。 实质等同性是否存在局限或不完善, 在今后的研究和实际中将得到更准确的答案。 但从消费者的安全和科学发展考虑, 目前的这些批评或建议将有益于更广泛和深入的思考, 进一步促进其安全评价体系的完善和合理。 主要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