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寄语

Review----just comment on the development and problem of the functional food
 
陈君石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所 (100050)

  自八十年代以来,保健食品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年产值由数亿美元扶摇直上,达到数百亿美元,乃至上千亿美元。这种发展势头为食品行业提供了难得的机遇;而对于政府管理部门则是一种挑战。其所以会造成这种局面,其中最重要的一条乃是消费者的需求;即随着与现代生活有关疾病的不断上升以及消费者自我保健的意识的增强,花钱买健康已成为一种时尚。另一条重要因素是科学技术(特别是生物科学)的进步使营养学有了不少新的发现。老的营养素被发现有新的保健功能;如,叶酸对新生儿神经管畸形的预防作用。传统的食品,除了其经典的营养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保健作用;如,十字花科蔬菜(菜花、卷心菜)的防癌作用。然而,社会经济方面的因素也不可忽视。试想如果我国的经济还停留在粮、油、肉、蛋凭票供应的阶段,哪里可能有保健食品的市场。因此,应该清楚地认识到保健食品所以会在八、九十年代得到如此迅速的发展是有其社会需求以及科技和经济发展等基础的。所以,这种发展是不可能一阵风就消失的。
  那么如何才能使保健食品这个产业得到健康和正确的发展呢?这里企业界无疑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但是,在生产力方面一定不能忽视学术界在基础研究方面的作用。除此以外,政府的管理政策和监督力度,以及消费者的认识水平,也具有重要的影响。在任何一个国家或社会中,只有企业界、学术界、政府和消费者的通力合作,才能使保健食品健康和迅速地发展。
  保健食品必须是安全和有效的才能受到消费者的青睐,才能占领市场。要达到这个要求,在产品的研制和开发过程必须强调科学性,即以科学为基础。本期所刊出的几篇文章都强调了这一点。保健食品应该是一类高技术产品,而不是把几种中药材放在大锅中熬上几小时,一过滤,一分装就可以成为具有神奇功能的口服液的。第一天买来配方,第二天出产品和第三天就挣钱的方针是不可能推出真正安全和有效的产品的。唯一正确的做法是企业界充分利用学术界的最新科研成果,然后扎扎实实地进行产品开发。美国保洁公司花了近二十年时间和约2亿美元推出了脂肪代用品Olesterol的例子十分值得我国企业界学习和借鉴。对保健食品的要求,既不同于食品,也有别于药品。对于食品,主要是安全性和营养价值,而不要求有调节机体生理功能的特殊作用。对于药品,则有一个安全性和药效之间的权衡问题。因为,药品只是生病时才用,只要确定有效,在安全性方面根据不同疾病有权衡的余地。而保健食品,则既要保证长期使用的安全性,又要给健康状况差别悬殊的消费者带来特殊的保健效应。因此,必需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和实验数据来证明其有效性,并保证产品成分和质量的稳定性。纵观目前我国市场上眼花缭乱的众多保健食品,能够在科学性上符合如此要求的恐怕为数不多。本期Marcel Robersfroid教授的论著对于我国保健食品企业的产品开发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其他一些文章,则可以作为新产品开发中信息来源的例子。
  上面已经谈到,政府部门的政策、法规、标准和监督措施也是关系到保健食品能否健康地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在当今世界中,没有一个国家的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可以不管其他国家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而孤立地存在。然而,由于世界各国对保健食品的名称、定义以及传统文化和习俗的不同;目前,各国政府制定的管理政策和法规以及具体措施和要求都很不相同。例如,在世界各国中明确规定每一种保健食品、产品都必须经政府部门审批的国家只有中国和日本。欧盟的新食品法规也包括一部分保健食品;但由于没有专门的保健食品管理法规,并不是每一种保健食品都要审批后才能上市。其他国家(如,澳大利亚等)正在研究和制定中。本期有几篇文章介绍了中国、日本和美国的有关法规和审批程序。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任何法规和标准只有具有相应的监督措施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如果只有规定,而没有监督措施,则法规和标准就会成为一纸空文,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就得不到保证。对于保健食品这样一类特殊的高技术产品,要制定有科学依据的,并适合于本国情况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并辅以足够力度的监督,显然是对政府部门的一项真正的挑战,特别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具有明显地区差别的大国。
  最后,不能不提到消费者在保健食品这一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消费者是否愿意购买上市的保健食品乃是这一产业能否得到发展的关键。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要求是十分明确的,即安全、有效和价格合理。其中有关有效性的信息,消费者主要从产品的标签和说明中获得。除了生产企业和政府部门要保证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外,消费者本身必需有足够的知识来理解为其所提供的信息,并据此来选择适合于自身健康状况的产品。保健食品之不同于一般食品是其具有特定的适宜消费人群。我国关于保健食品的定义清楚地指出“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例如,人参制品适合于老年人群,而不适合于儿童。而且,即使是在老年人群中,也因为自身健康状况的不同,而有不同需求。这与有病就医,由医生开处方,病人按方吃药的情况不同,消费者需要凭着对自身健康状况的了解和根据产品所提供的功能性信息,再加上对价格的考虑,来作出选择。这就是所谓的自我保健。为此,我国消费者必须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才能从保健食品的消费中受益。